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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6500万元推进养老服务产业发展

胶东在线3月8日讯(通讯员 赵杰) 近年来,烟台采取政府、社区和民间并举的办法,突出财政投入引导,先后出台养老机构建设和运营补助等一系列奖补政策,进一步巩固完善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不断加快养老服务产业发展。在2014至2018年投入2.7亿元发展养老服务产业的基础上,2019年,烟台市财政计划筹集资金6500多万元,用于支持我市养老服务产业发展。

大力推进养老机构建设。为推进养老机构更好更快发展,财政部门继续加大投入力度,安排各类养老机构建设运营补助2200万元,用于支持特困人员供养机构、社会养老机构发展。安排专项资金50万元,用于资助养老机构购买意外险,降低养老机构运营风险。

加快居家和社区养老建设。2017年底,烟台获批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并选取芝罘区、福山区、莱山区、牟平区和莱州市具体承接试点工作。一是2019年年初预算安排城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和农村幸福院建设运营补助900万元,用于为社区和农村老年人提供短期托养、长期托养和日间照料及健身康复、休闲娱乐等服务。二是安排居家养老政府购买服务补贴资金460万元,用于为市中心区满足条件的老年人提供政府购买服务。三是安排居家养老服务试点资金1250万元,主要用于扶持县市区开展老年人基本情况调查、适老化改造、日间照料中心等级评定等居家养老服务项目。

着力打造数字化养老。2019年预算安排养老信息化资金150万元,主要用于烟台市12349养老服务信息管理中心运营及烟台市养老服务信息化监测系统建设,通过在老人家中安装一键通“电子保姆”呼叫器的方式,实现与居家养老信息服务平台联网,在衣食住行、医疗、娱乐、家政等方面为老年人提供便捷服务。

做好老年人出行保障。安排老年人乘车专项补助资金500万元,用于资助保证符合条件老年人享受免费乘坐公交车,方便老年人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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