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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须谨慎,吹牛也“上税”

2015年9月1日开始实施的新《广告法》堪称史上最严。其处罚尺度震动了整个广告圈,各类极限词遭禁用。对于使用极限用语的店铺,一经发现违规将给予处于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作者:刘晨阳

由于不少家政人对新广告法的知之甚少,导致频繁被处罚。新广告法大大拓宽了广告发布者的范围。之前的旧广告法规定,广告发布者只能是“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同时发布者和商品经营者之间需要有支付“费用”的前提,但在新《广告法》中,无论单位还是自然人,有无收取费用,只要直接或间接地介绍自己所推销的商品或服务,就构成了广告行为。如若发布的广告内容虚假,对消费者造成欺骗和误导,以及使用违禁词语,都将面临被罚。

案例一:2016年初,北京某家政公司在其官方网站、广告传单中使用:“中国月嫂第一品牌”字样,被海淀工商局处罚十万元;

案例二:2017年4月,淄博一家家政公司为提高知名度,夸大宣传,被周村区工商局罚24300元;

案例三:河南某家政公司因在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广告,使用“第一”、“最好”等字眼,被信阳工商部门罚款三万元。

为了方便大家,我给广大家政同仁普及一下新广告法禁用词:

1、与“最”有关:最、最佳、最具、最爱、最赚、最优、最优秀、最好、最大、最大程度、最高、最高级、最高档、最奢侈、最低、最低级、最低价、最底、最便宜、时尚最低价、最流行、最受欢迎、最时尚、最聚拢、最符合、最舒适、最先、最先进、最先进科学、最先进加工工艺、最先享受、最后、最后一波、最新、最新科技、最新科学。

2、与“一”有关:第一、中国第一、全网第一、销量第一、排名第一、唯一、第一品牌、NO.1、TOP.1、独一无二、全国第一、一流、一天、仅此一次(一款)、最后一波、全国X大品牌之一。

3、与“级/极”有关:国家级、国家级产品、全球级、宇宙级、世界级、顶级(顶尖/尖端)、顶级工艺、顶级享受、高级、极品、极佳(绝佳/绝对)、终极、极致。

4、与“首/家/国”有关:首个、首选、独家、独家配方、首发、全网首发、全国首发、XX网独家、首次、首款、全国销量冠军、国家级产品、国家(国家免检)、国家领导人、填补国内空白、中国驰名(驰名商标)、国际品质。

5、与品牌有关:大牌、金牌、名牌、王牌、领袖品牌、世界领先、(遥遥)领先、领导者、缔造者、创领品牌、领先上市、巨星、著名、掌门人、至尊、巅峰、奢侈、优秀、资深、领袖、之王、王者、冠军。

6、与虚假有关:史无前例、前无古人、永久、万能、祖传、特效、无敌、纯天然、100%、高档、正品、真皮、超赚、精准。

7、与权威有关:老字号、中国驰名商标、特供、专供、专家推荐、质量免检、无需国家质量检测、免抽检、国家XX领导人推荐、国家XX机关推荐、使用人民币图样(央行批准除外)。

8、与欺诈有关涉嫌欺诈消费者:点击领奖、恭喜获奖、全民免单、点击有惊喜、点击获取、点击转身、点击试穿、点击翻转、领取奖品。

9、涉嫌诱导消费者:秒杀、抢爆、再不抢就没了、不会更便宜了、没有他就XX、错过就没机会了、万人疯抢、全民疯抢/抢购、卖/抢疯了。

10、与时间有关:限时必须具体时间(目前看京东消息是这样说)今日、今天、几天几夜、倒计时、趁现在、就、仅限、周末、周年庆、特惠趴、购物大趴、闪购、品牌团、精品团、单品团(必须有活动日期)。

11、严禁使用:随时结束、随时涨价、马上降价。

编后语:普及广告法违禁词的目的是告诫广大同仁,在宣传自己公司的时候,切勿夸大其词,更不要使用违禁词语,免得落个“吹牛上税”的笑柄。

                                             

本文来源 家政头条 由 晨阳家政大讲堂 整理编辑,其版权均为 家政头条 所有,文章内容系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 家政头条 对观点赞同或支持。如需转载,请注明文章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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