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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姆谎称遭入室抢劫偷雇主财物 为儿子还赌债

晚报讯

保姆称家中来了劫匪

2016年12月9日,家住淮阴区某小区的蒋先生报警称,保姆王某在电话里告诉他,家里进了劫匪,首饰以及1300元现金被抢走。警方到场后,王某称,当时她正在家里做家务,听到敲门声便开了门,一名身高马大、全副武装的男子闯进来,把刀架在了她的脖子上,并让其交出家中的值钱东西。她为保命,只好将雇主家的首饰翻了出来给了对方,自己的耳环也被抢走。

民警发现王某言辞闪烁,感觉十分紧张,而且蒋先生家中并没有其他人到过的痕迹。经过审讯,王某最终交代了犯罪事实,并拿出了自己藏起来的首饰。

盗窃后编故事骗雇主

王某交代说,自己共偷了两次,第一次是在2016年11月底一天,当时偷了蒋某家中黄金项链一条、钻戒一枚、黄金吊坠两只,后经鉴定价值人民币10358元。在这次盗窃后两个星期,蒋某家人都未发现首饰被盗,王某的胆子便大了起来。12月9日下午,王某再次偷得蒋某家中黄金项链一条、现金1300元。经鉴定,黄金项链价值4215元。

“这次盗窃后,我心里十分害怕,知道迟早会被发现,所以才想到了编造被劫匪抢劫的谎言。”王某交代,自己事先将雇主家的首饰和自己的耳环藏在了楼道角落里,以防怕被人从身上搜出来。

庭审中,她坦言,自己原本以为能蒙混过关,没想到雇主叫来了警察。

偷盗是为给儿子还赌债

王某从事保姆工作多年,在蒋某家干了有半年时间,为什么要监守自盗呢?原来,王某的儿子嗜赌成性,而且欠下不少赌债,追债的人都找到家里来了。王某四处帮儿子借钱还赌债,可还是不够。因为无意中发现蒋先生家首饰摆放的地点,于是决定铤而走险。庭审中,王某十分后悔为了儿子而走上犯罪道路。

淮阴区法院在审理后认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公民私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王某因形迹可疑被公安机关询问,主动交代犯罪事实,系自首,可从轻处罚,被盗财物发还被害人,且被害人对王某的行为表示谅解,可以从轻处罚。考虑王某认罪、悔罪,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可以对其适用缓刑。最终判处其犯盗窃罪,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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