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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媒体称月嫂带病上岗 母婴中心曝其收钱删帖

5月5日,多篇关于绵阳某月嫂中心金牌月嫂“大小便失禁”,带病上岗造成新生儿感染患病的贴文,在网上引起大众关注。事情的背后,是婴儿家属与月嫂公司因协商未能达成一致,请绵阳某自媒体人发帖寻求关注。

网贴引发关注后,月嫂公司称通过中间人,与该自媒体人协商达成一致,付款5000元后对方删帖。同时,这位中间人提供了的一份聊天记录,表明月嫂公司的说法。

对收钱删帖一事,该自媒体人却予以否认,表示与中间人是私人经济往来,收钱删帖并不属实。

自媒体发文称月嫂“大小便失禁”刷爆绵阳朋友圈

5月5日,一篇《震惊了!上海空姐临产回乡,高薪聘请“金牌月嫂”竟然大小便失禁》的文章,引发众多网友关注。这个名为《V拍天下》的微信公众号推送了该文章注明为原创,作者署名为“鸽子阿林”。

当天,另一篇名为《空姐临产回绵阳,高薪请的“金牌月嫂”竟大小便失禁》的网帖,也开始在绵阳一社区论坛发酵,截至5月7日17点,该贴的查看人数近1.5万人次,回帖数量达122条。

5月6日凌晨,《绵阳微社区》等微信公众号亦纷纷推送了该篇文章,且标题均出现了“大小便失禁”的字样。在“鸽子阿林”发布的帖文中显示,今年 3 月 31 日,王先生与绵阳佳宝母婴护理服务公司签订月嫂服务合同,根据佳宝母婴服务中心推荐,王先生选择了金牌月嫂肖某,后肖某因手伤不能服务,临时更换金牌月嫂况玉红。

4月26日上午,王先生刚出生的宝宝身上出现红斑,可能遭遇病毒感染。因月嫂况某身体出现异常,有严重腹泻情况出现,王先生联系到佳宝母婴中心的老板,要求处理。

经沟通,佳宝老板承认是佳宝母婴中心的失误,并建议王先生将妻子和宝宝升级服务,入住桃花岛某月子中心,26 天服务费用 4 万元。后来,王先生同意转入该中心,但要求佳宝母婴中心承担一半的费用作为补偿。该要求被拒绝,双方未达成一致,纠纷由此产生,王先生产生了在网上发帖“要说法”的想法。

王先生表示,文章内容是“鸽子阿林”与王先生沟通后所写,并没有付任何费用。“现在王先生准备起诉月嫂公司,维护自己的权益。

“孩子的病情确诊是新生儿毒性红疹,但无法确认病因,有外界因素造成的感染,也有病毒因素造成的感染。”王先生介绍说,通过用药,宝宝身上的斑点和红点已经在消退。

母婴中心称:帖子内容不实

对于网络上“大小便失禁”的说法,月嫂况玉红觉得非常冤枉。“我身体很健康,如果我大小便失禁,自己都照顾不了,如何去照顾宝宝和宝妈?”况玉红回忆说,事发第二天,她所属的佳宝母婴公司带她去绵阳中心医院做了全面的体检,“全血、尿液、大便的指标全部正常,怎么会大小便失禁?”

对此,佳宝母婴中心负责人任丽霞也称,4月29日,公司确实带况玉红去做了体检,结果显示,况玉红身体健康,各项指标正常。

至于网帖质疑况玉红篡改之前在中江县中医院所做体检报告单上的日期一事,况玉红告诉华西都市报记者,那张报告单上的日期确实是由2016年改成2017年的,但那是医生的笔误:“我在中江体检是今年1月5日,医生习惯性地写成了2016年,这件事有中江县中医院出具的证明为证。”

随后,况玉红又向华西都市报记者出示了其同天在中江县中医院做的DR检查报告,上面显示的日期确为2017年1月5日。“月嫂冤枉,我们也冤枉。网上的不实传言,让公司声誉遭受严重影响,现在已经有客户退单了。”佳宝母婴中心负责人任丽霞告诉华西都市报记者,最早发布文章的“鸽子阿林”在发文之前并没有找公司和月嫂了解情况。

公众号被曝收5000元钱 删除网帖

5日晚,当网络论坛和多个微信公众号将此事炒得沸沸扬扬之时,最早发文的《V拍天下》将该篇推送文章删除。

“一篇造谣的文章阅读数过万,对我们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所以我们辗转找到‘鸽子阿林’,要求他删除文章。”任丽霞称,对方表示要收费,数额从10000谈到8000,最终谈到5000元。

“他‘鸽子阿林’表示钱不能直接给他,要通过第三方给他。后来我通过朋友经手转给他5000元,他才把文章删了。”在任丽霞提供的微信交易记录上也显示,她将5000元转给了一位朋友,这位朋友随后将钱转给了“鸽子阿林”,并截图作为“收费证据”。

随后记者辗转联系上了这位熊姓中间人,他表示5日当天他和任一起与“鸽子阿林”见面,协商后同意删帖,但“鸽子阿林”主动提出收钱删帖的事不属实。“谈的时候并没有说钱,出于一些‘大家都懂’的规矩,就说到了‘感谢费’的事情。”熊先生透露,当时他在沟通双方后确定删帖“感谢费”为5000元,当天晚上任就将这笔感谢费,通过他微信转给了“鸽子阿林”。

同时,在熊先生提供的一份聊天记录上也显示,他曾与“鸽子阿林”沟通,最终确定费用为5000元。

自媒体否认收钱删帖 称是私人经济往来

通过电话,记者联系上了“鸽子阿林”,他表示,对于使用“大小便失禁”的说法是产妇家属告诉他的。“实打实的,就是月嫂拉肚子,拉了之后月嫂都不知道,就是大小便失禁,家属有证据。微信记录佳宝承认是月嫂拉肚子。”

“鸽子阿林”也表示,在发文之前确实未同佳宝母婴公司和月嫂况玉红了解情况。“家属和月嫂我都不认识。这件事是家属方找我爆料的,发布文章之前没和月嫂及佳宝联系,也没找医院和医生核实。

对于收钱删帖一事,“鸽子阿林”在接收采访时予以否认。“5日晚上确实有朋友给我转款5000元,但这是我和他的私人经济往来,并不是因为删帖才收的钱。”“鸽子阿林”称,他从未提出过给钱才帮忙删帖的要求,也没有收月嫂公司的删帖钱,删帖是因为觉得没有了解具体就发帖,不够严谨,同时也考虑到对方当时态度很诚恳,他才选择删帖。

律师:如存在敲诈勒索可到公安机关报案

对于自媒体收到网友爆料,在网上发帖的行为,四川蜀仁律师事务所姜波律师认为,按照《中国互联网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规定,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发布不实言论,采取诽谤、诋毁等手段,损害公众对经营主体的信赖,降低其产品或者服务的社会评价,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经营主体民事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对于前述侵权行为,经营主体可以通过法律程序要求侵权主体承担停止侵权、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法律责任。

同时, “收钱删帖”一事,姜波表示,“鸽子阿林”是否构成敲诈勒索或民事侵权,需建立在足够的证据和法官的采信基础上。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在发布不实言论后,要挟受害人有偿删帖,数额较大的,涉嫌触犯敲诈勒索罪,可能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受害人可以到公安机关报案。

有关部门

有偿删帖或被追究刑责

8日,绵阳市委网信办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5月2日,国家网信办发布了一号令《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该规定自6月1日起实行。其中规定,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通过采编、发布、转载、删除新闻信息,干预新闻信息呈现或搜索结果等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违反了该规定,由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或拒不改正的,暂停新闻信息更新,处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封面新闻-华西都市报记者 刘虎图片由受访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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