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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姆准入须有道德门槛

导读:找一位有爱心、讲信用,勤劳朴实的保姆,既是雇主的期待,也是社会的现实要求。大力宣传和表彰那些吃苦耐劳、爱岗敬业的保姆,提高保姆应有的社会地位和经济待遇,帮助解决保姆在生活和工作方面遇到的具体困难。

观点

保姆准入须有道德门槛

或许是受发生在6月22日拂晓,杭州那所豪宅熊熊大火,导致女主人和她三个年幼孩子不幸丧生火海的现代版“农夫与蛇”故事影响,一些日子来,有关雇请一位身份真实、身体健康,又无前科和信用污点的靠谱保姆,成了人们街谈巷议的话题,牵动着万千家庭的神经。

社会的发展,人们生活方式的变化,家政业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良机。越来越多的人们在对保姆需求持续增加之时,对应的是对保姆服务质量、道德品质方面的要求也越来越高,而现实是,保姆市场供需不对等,买方市场的期待值一再被迫降低,好保姆稀缺资源,不称职保姆频频曝出。

找一位有爱心、讲信用,勤劳朴实的保姆,既是雇主的期待,也是社会的现实要求。家庭保姆作为一项综合性服务工作,在与雇主及其家人朝夕相处中,除了应当具备基本的家务劳动技能,还需具备必要的品德修养。这个品德修养,就是为人处事时守法、诚信、勤劳,讲文明、有礼貌,真心诚意为雇主提供服务。为此,政府有关部门在加强对家政服务业管理,完善保姆培训体系同时,需要通过制订科学合理、行之有效,能够被社会接纳的、规范的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提高保姆的道德品质。大力宣传和表彰那些吃苦耐劳、爱岗敬业的保姆,提高保姆应有的社会地位和经济待遇,帮助解决保姆在生活和工作方面遇到的具体困难。与此同时,对那些屡有虐待儿童、老人,随意抬价等投诉,服务质量低劣的保姆,则列入“黑名单”,在一定时间、一定范围内禁止其从业,以使保姆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赢得更大主动。——朱泽军

短评

守持中道 法润百姓

法,平之如水。水,无常形,无定势。法官,既手持法律之利剑,身负公平正义之重任,应坚守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之理念。作为基层人民法官,要用好法,要办好案,要服务好百姓,非如冰般高冷,应如水般润泽。

古人云:“文胜于质则史,质胜于文则野。文质彬彬,然后君子。”就是说,凡事要恰到好处,过犹不及。如果法官只注重为民服务,而不顾及法官居中身份的特殊性,那么就会破坏司法程序公正性,导致司法结果缺乏公信力;如果法官只注重程序公正,简单、机械适用法律,而不践行为民司法的宗旨,那么就犯了司法教条主义错误,就背离了司法的群众路线。因此,作为居中裁判者的法官,既要坚守好司法为民,也要坚守好公正司法,二者不可偏废;司法为民是群众路线的需要,公正司法是恪守法官职业底线的必然。概而言之,基层人民法官要做到守持中道、法润百姓。

那么,法官如何在履行职务中做到“法润百姓”呢?具体而言,坚守法律底线,依照法律程序,简化办案环节,少让人民群众跑一趟法院,就是“法润百姓”;认真、热情接待人民群众,一把凳子,一杯水,一句问候,就是“法润百姓”;积极向人民群众释明法律,说清道理,提供正确的诉讼指引,就是“法润百姓”;依法开展庭审,便于人民群众参与诉讼,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公平正义,就是“法润百姓”;依据具体案情撰写裁判文书,说理透彻、深入浅出,让人民群众读得懂、看得明、能服判,就是“法润百姓”;认真、负责执行案件,穷尽执行手段,切实保障申请人利益,就是“法润百姓”。

基层人民法官,处在人民司法阵地的最前沿,与人民群众接触点多、面广,是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坚实守护者。基层人民法官,要恪守公平正义底线,要摒弃简单、机械适用法律,要时刻践行好司法为民宗旨,才能真正做到“法润百姓”。

——郭 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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