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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政工摔伤雇主不出面,律师提醒:应签合同以避免纠纷

家政工摔伤,“雇主”不出面

18日上午,记者在医院见到了孙大姐。据她介绍,2017年12月18日,一家装修公司找到孙大姐,让她去做保洁,结果当天孙大姐在打扫吊顶时不慎从梯子上摔下,随后被送到医院。

“医生说要做手术,光手术费用就要两万多元。”孙大姐表示,手术本该已经完成了,但由于家庭比较困难,无力支付这笔费用,“因为装修公司根本就不出面,所以直到现在,我都不知道公司名称”。

“每一次联系装修公司,他们都说明天或者过两天就送钱到医院,现在我已经不相信他们了。”孙大姐说,家里还有老人和小孩要照顾,丈夫只好请了一名护工照顾她,而这笔钱也不是小数目。

随后,根据孙大姐提供的电话,记者联系了装修公司。对此,该公司的一名张姓经理在电话中表示,孙大姐并不是公司雇佣的,而是公司作为中间人帮业主介绍的,如果孙大姐完成工作,劳务费也是由业主直接给她。“孙大姐受伤时所打扫的房屋刚完成装修,业主委托我们找保洁人员去进行打扫。此事涉及业主和装修公司,我们此前已经和伤者的丈夫进行了协商,医疗费用由三方承担。”张先生称,公司会尽快凑一笔钱送到医院。

律师:协商不成可诉讼维权

那么孙大姐的医疗费到底该由谁来承担?对此,九江某律师事务所的一名律师表示,家政人员受伤,伤者与所谓的“中间人”和雇主都有可能承担一部分责任。“一般分为两类情形,一种是雇主与‘中间人’(一般为家政公司)签合同,‘中间人’派人服务,业主付钱给‘中间人’,即承揽合同关系。”陈律师说,根据规定,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对第三人造成损害或者造成自身损害的,雇主不承担赔偿责任。在发生意外的情况下,如雇主不存在过错,服务人员可以通过劳动争议仲裁的方式向家政公司主张权利。还有另一种情况属于雇佣关系,是雇主直接或通过中介找到家政人员,往往没有与其签订正式的劳务合同。这种情况下,一旦发生意外,雇主和家政人员应按过错比例承担责任份额。

律师表示,因此事中雇佣关系不明确,建议伤者家属先与装修公司和业主协商,如果未能达成一致,可以通过诉讼解决。同时,律师也提醒市民,在找家政人员时,应与家政公司签订合同避免发生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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