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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市家庭服务业就业调研报告:让和谐就业走进幸福家庭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加快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着力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大力发展服务业特别是现代服务业。家庭服务业,作为服务业中的朝阳产业,范围广、链条长、关联性大,在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质增效方面意义重大。为全面摸清菏泽市家庭服务业就业现状,近期我们在全市范围内对家庭服务业就业情况进行了调研。

当前菏泽市家庭服务业就业现状及特点

(一)菏泽市家庭服务业基本情况

1.家庭服务业单位数量。据调查,目前菏泽市家庭服务业单位数量417个,其中家政服务206个,养老服务188个,病患陪护8个,其他15个,分别占49%、45%、2%、4%。家政服务单位除常规的料理家务、家庭保洁、托老托幼等服务项目外,有的还兼做物业、劳务输出、职业介绍等业务。养老服务单位主要包括民政部门管理的社会福利院、社会福利中心、敬老院和一些民营的老年公寓;在病患陪护单位中,单纯做病患陪护的很少,一般都兼做一些家庭服务项目。

2.从业人员基本情况。菏泽市目前家庭服务业从业人员10504人,其中,按性别分,男3081人(主要以物业为主),女7423人,分别占29%、71%;按服务类型分,家政服务及物业6952人,养老服务2418人,病患陪护520人,其他614人,分别占66%、23%、5%、6%;按年龄分,30岁以下1595人,30-45岁4436人,45-50岁3596人,50岁以上877人,分别占15%、42%、35%、8%;按文化程度分,初中及以下8343人,高中、中专、技校1927人,大专及以上234人,分别占80%、18%、2%;按月收入分,1500元以下2183人,1500-2000元3971人,2000-3000元3108人,3000元以上1242人,分别占20%、38%、30%、12%。

3.从业人员技能培训情况。从业人员上岗前,大都由家政服务单位进行简单的岗前培训,一般培训时间三至七天,培训内容主要是一些简单的技能和常识。接受过专业培训的,却不足五成;其中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取得职业资格的不足四成。据调查,2010年以来,取得职业资格证的3786人,占从业人员总数的36%。其中初级职业资格655人,中级职业资格2615人,高级职业资格516人,分别占从业人员总数的6%、26%、5%;按专业分,育婴师2361人,养老护理员679人,家政服务员746人,分别占从业人员总数的22%、6.5%、7%。

4.签订协议、参加保险情况。从业人员中,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7301人,占70%。其中,签订三方服务协议人数6776人,签订劳动合同人数525人,分别占从业人员总数的65%、5%。全部从业人员中,参加保险人数5562人,占53%。其中,参加意外伤害保险4118人,参加工伤保险669人,参加养老保险775人,分别占从业人员总数的39%、6.4%、7.4%。

5.供给需求情况。家政服务总体上供给不足,供求关系在总量和结构上都存在着突出矛盾。一方面,居民家政服务需求迫切,如月嫂、家务料理、家庭护理、钟点工等。据调查,全市家庭服务业预计供给人数26526人,辖区内需求人数66037人,求人倍率为2.48,供给远不能满足需求。需求人数中,家政服务39622人,养老服务19811人,病患陪护6604人,分别占60%、30%、10%。另一方面,一些未经培训或缺乏专业技能的普通家政服务人员不能适应家庭服务需求,流动性较大,待业时间较长。

(二)主要特点

当前,菏泽市家庭服务业就业特点概括起来为 “三低、三大、三多”。“三低”即低学历、低技能、低收入。调查显示,家庭服务从业人员初中及以下学历的占70%,取得职业技能资格的不足四成,月收入2500元及以下的占78.5%。

“三大”即年龄大、流动性大、需求量大。从年龄看,从业人员45岁以上者占42.5%。特别是家政服务类企业,女40岁以上、男50岁以上的占一半以上。从流动性看,据巾帼家政介绍,目前该公司从业人员约530人,但曾在其公司有过从业经历的不下5000人;据长虹家政介绍,该公司目前有从业人员350人,但曾经与该单位签订服务协议的有1500人,流动性之大、流失率之高可见一斑。从需求量看,目前菏泽市有家庭服务需求的为6.6万人,而供给数仅2.6万人,再加上流动性较大,供给需求严重失衡。

“三多”即女性多、下岗失业人员多、农村富余劳动力多。调查显示,家庭服务业从业人员女性约占71%,实际在家政类企业中,女性比例在95%以上;从业人员中,城镇以下岗失业人员居多,农村以女性富余劳动力居多。

制约家庭服务业就业的困难和问题

主要是家庭服务业供给能力严重不足,服务不够规范,服务人员素质和服务质量与社会期待、家庭需求尚有很大差距,服务机构规模普遍偏小,市县区之间发展不平衡。

1.传统旧观念影响家庭服务业就业的发展。家庭服务业作为从传统“保姆”发展起来的新兴行业,尚未得到全社会的普遍认同。受旧观念的影响,家政从业人员被一些人看不起,得不到社会和客户应有的尊重,甚至得不到亲朋好友的理解,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家庭服务业的快速发展。另外,受个别家政人员道德上的不良影响,供需双方缺乏信任感、安全感,影响从业者工作稳定性。

2.家庭服务培训开展不足,培训质量不高。一是从业者参加培训的积极性不高。多数对家庭服务工作认识不足,临时性、过渡性心理较重,缺少职业责任感。二是培训质量不高。家政服务单位虽然会组织必要的岗前培训,但受培训时间、培训成本等条件限制,培训质量不高,技能单一。三是学校招生困难。菏泽家政学院是全国第一所独立的以家政命名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其师资力量、教学设施、培训规模堪称一流,但近年来有关家政专业的招生和培训都不理想。最多的一年招生不足30人,最少的一年仅5人。

3.家政服务企业规模小、档次低,缺少领军企业。据调查,菏泽市千户百强家庭服务企业(单位)仅2家,形成网络经营和连锁经营的企业很少,从业人数十几人、几十人的机构较为普遍,缺少省内、国内知名品牌。大多数家庭服务企业以中介服务为主业,普遍存在经营规模小、服务层次低、场所简陋分散等情况。

4.家庭服务企业管理不规范,监管难度大。一是家政企业、从业人员、用人家庭三者的责任、权利不明确,服务协议不规范,发生纠纷争议难处理。二是收费标准不统一,家政服务市场在服务价格、服务程序、服务质量、服务监督等方面缺乏标准,亟待规范。三是当前菏泽市家庭服务企业在注册成立的过程中,基本上不经过主管部门和协会审核备案,给监管带来一定的难度。四是职能分散。家庭服务业的管理服务涉及工商、商务、民政、人社、发改委等多个部门,协调难度大。行业协会发挥作用不足,协会会员少,活动经费缺乏,社会认知度不高。

5.家政服务人员的权益保障机制不完善。一是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家政服务从某种意义上讲是一种“零距离服务”,迫切需要对供求双方的责权利进行明确,但目前尚无专门的法律法规进行规范调整。二是“无法参保、不能参保、不愿参保”问题突出。家庭服务单位不与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下岗职工没有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农村劳动力已参加新农保等情况普遍存在,给家庭服务从业人员参加养老、工伤等保险带来障碍;另外,单位和个人愿意参保意愿低。由于流动性、随意性大,工资收入较低,个人不愿参保;家庭服务企业因利润低,劳动合同签订率低,也不愿意承担单位缴费部分。由于上述原因,一旦出现工伤和死亡等情况,从业人员合法权益无法得到保障。

下步工作思路及建议

当前,我国社会老龄人口比例越来越高,随着居民收入和消费水平的提高以及全面二胎政策的实施,家庭服务将出现强劲需求。而家庭服务业对从业者年龄限制少、技能要求低、就业形式灵活多样,是安置就业困难群体和农民工的朝阳产业。

(一)发展思路

以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不断满足城乡家庭服务需求为出发点,以规范业内三方关系为主线,以规范发展中介制、逐步发展员工制为路径,增加资金投入,健全监管措施,完善服务标准化体系和评估体系,尽快做大家庭服务业规模,形成一批知名服务品牌,促进家庭服务业健康、有序、快速发展。

(二)任务目标

用5年时间,逐步培育家庭服务业市场、规模经营企业和服务体系,不断拓宽服务领域、提升服务质量,为城乡居民提供便利、多样、规范的家庭服务;从业人员职业素质和技能水平不断提高,吸纳就业的增长速度高于服务业的平均增长速度。家庭服务消费需求满足率达到90%以上,家庭服务业每年安置新增就业5000人以上,成为吸纳就业、再就业的重要渠道之一。

(三)主要措施

1.以落实政策为重点,进一步优化家庭服务业发展政策环境。认真贯彻落实各级政府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大政策落实力度,对于已经明确的有关发展服务业、中小企业等各项现行政策要抓好在家庭服务业领域的落实。同时,落实好税收减免、社保补贴、开业指导、创业培训、小额担保贷款等方面的就业扶持政策,鼓励从业人员投保家政服务员职业责任保险、人身意外伤害 保险和重大疾病险等商业保险。

2.以发挥基层信息平台作用为重点,促进家庭服务业规模化发展。一是充分发挥基层平台和信息网络的作用,每个县级城市设立不少于一处的公益性信息服务平台,与市级公益性服务型平台24小时无缝隙联网。免费登记发布信息和政策咨询。乡镇社区、行政村也都要设立专门的公共电话,实现供需对接。二是发挥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的作用。设立家庭服务业专门窗口,及时发布求职、需求信息。三是积极引导有条件的家庭服务业企业规模化、网络化、品牌化经营,在行业发展中发挥带动作用。

3.以加强职业技能培训为重点,提高从业人员素质。一是各级人社、财政等部门要合理设置定点培训机构,大力开展家庭服务业培训,提升从业人员的技能水平和专业素质。二是用足用好培训补贴政策。把家政服务列为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实施重点,用好各级财政补助政策,鼓励各类培训机构开展家政培训,励激励从业人员参加家政培训。三是加大品牌培训力度。借助菏泽家政职业学院的师资、教学设施和在全国的影响力,加大家政专业及医护人员的培训力度,培训一批高素质、高技能、多专业的高端人才。同时通过提高工资待遇、完善社保体系、加大宣传力度等措施,提高从业人员参加培训的积极性,促进“天使家政”品牌做大做强。

4.以规范企业与员工关系为重点,切实保障家庭及从业人员合法权益。一是实现“两个转变”。鼓励家庭服务单位向企业经营方式转变,由单纯的职业介绍制或派遣员工制向员工制转变;鼓励家庭服务企业与员工由签订服务协议向签订劳动合同转变。二是采取灵活方式方便从业人员参保。各级人社部门要针对家庭服务业从业人员就业方式灵活、年龄较大、流动频繁、女性多等特点,制定灵活的社会保险参保方式和标准,为家庭服务企业和从业人员参保提供便利条件。三是用好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家庭服务业企业,按政策规定给予单位部分补贴,对符合条件的个人,按灵活就业人员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四是大力推进家政服务合同管理,家政服务企业应公开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与从业人员、消费者签订家政服务劳务合同,明确服务清单和服务要求,推广使用家政服务合同示范文本,规范家政服务三方权利义务关系。

5.以建立部门协作机制为重点,加强行业监督和管理。一是强化多部门协调配合。充分发挥市县区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工作联席会议作用,各成员单位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全力推进家庭服务业各项工作。二是依法规范家庭服务业从业行为。开展市场清理整顿,加强市场日常监管,严肃查处违法经营行为,坚决取缔非法职业中介。三是加强家政服务行业诚信体系建设,推动有关部门签署家政服务失信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建立家政服务企业、从业人员信用记录,并相应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信用中国”网站。

6.以典型引路强化宣传为重点,营造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家庭服务业发展的良好氛围。一是发挥媒体作用,大力倡导尊重家政劳动、尊重创业的社会风尚,增强家政从业人员的自信心和自豪感,鼓励下岗失业人员和农村妇女从事家政工作。二是培育典型、宣传典型。继续开展家庭服务业金牌服务员评选表彰等活动,大张旗鼓地表彰一批优秀家政服务员,以他们的感人事迹和较高收入,引导激励劳动者从事家政工作。三是充分发挥基层就业服务平台和公益信息平台作用,及时发布家政市场供求信息,确保信息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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