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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家政服务业从业人员将获意外伤害保险补贴

19日,记者从市人社部门获悉,我市家政服务从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可申请补贴。根据要求,按购买意外伤害保险费数额50%的标准给予补贴,每人每年不高于60元。

据了解,机构补贴范围为,在临沂市行政区域内,经工商登记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以家庭为服务对象,向家庭提供各类劳务,经营主业为家政服务、养老服务、社区照料服务、病患陪护服务或残疾人托养服务等服务事项的家政服务机构及从事家政服务业的个体工商户。

人员补贴范围包括,从事家政服务业,年龄在16至60周岁,由家政服务机构为其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或含意外伤害保险的商业综合保险(以下简称意外伤害保险)的从业人员和个体工商户。
根据要求,家政服务机构应与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含三方协议)。符合就业登记条件的,按规定办理就业登记。
据悉,补贴标准按“先缴后补”的原则,家政服务机构与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并为其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或含意外伤害保险的商业综合保险,按照购买意外伤害保险费数额50%的标准给予补贴,每人每年不高于60元。
意外伤害保险一年为一个保险期,在同一个保险期内只能申请一次意外伤害保险补贴。对从业人员在投保期限内变更机构的,从业人员应主动告知新的家政服务机构,原保险依然有效。
如何申报补贴?据悉,符合补贴申领条件的家政服务机构持与从业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保险公司出具的保险费收费发票和被保险人员名单复印件、首次申报补贴的家政服务机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家政服务业从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补贴申领表》,到注册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或乡镇人社所受理窗口提交补贴申请。
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按季度受理家政服务机构的补贴申请。核对无误后,将享受意外伤害保险补贴的单位名称和人员名单、补贴标准等向社会公示,无异议的,将补贴信息录入“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信息系统(家庭服务业板块)”。审查合格的,报同级财政部门核拨。
据了解,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将加强补贴资金监管,加强对家政服务从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补贴申报、发放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管。对弄虚作假,骗取补贴资金的,一经查实,追缴全部补贴资金,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纳入失信黑名单,实行联合惩戒,3年内不再享受相关扶持政策,特别严重的,取消享受补贴资格。(沂蒙晚报记者唐丽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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