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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政立法!为上海家政服务业的发展提供法规保障

家政立法作为今年民生领域唯一的正式立法项目,市商务委高度重视,在市人大财经委、市司法局的指导下,家政立法暂定名《上海市家政服务条例》(下简称《条例》),起草工作明确促进与规范并举的立法思路,本着“保障民生、满足民需、诚信服务、安全家政”的立法宗旨,为上海家政服务业的发展提供法规保障,满足日益增长的家政服务需求,让上海老百姓有更多的获得感。

构建机制推进家政立法。1月3日,市人大副主任肖贵玉带队调研家政立法工作。根据家政立法工作需要,报请成立了由肖贵玉副主任、许昆林副市长任双组长,市商务委、市司法局、市人大财经委和法工委等13个单位为成员单位的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委,负责家政立法牵头和协调工作。3月13日协调推进召开了家政立法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根据9月份《条例》提交市人大审议的工作目标,倒排工作日期,明确时间节点。第一时间建立了立法执行组,组建了原人大法工委副主任黄钰为主要执笔人的起草工作组,并委托市家政行业协会承担立法辅助工作。

聚智纳策推进家政立法。起草工作组连续召开5场次家政立法座谈会,分别听取规模品牌家政服务机构代表、中小特色家政机构代表、家政服务人员代表、雇主代表以及政府各相关部门意见。接连召开8次不同主题的《条例》起草工作会:4月30日征求法律专家、人大财经委、人大研究所的意见;5月8日家政立法条例研讨会;5月13日国办家政座谈会最新精神融合立法工作商讨会;5月15日向人大财经委专题汇报;5月17日现行家政政策梳理会;5月20日“家政服务关系”论证会,人大财经委戴柳主任主持,请人大法工委、市司法局、人社部门和法律专家把关定向;5月24日专题向市司法局汇报会;5月29日诸旖副主任、赖晓宜副巡视员主持专家《条例》读稿会。

合力同步推进家政立法。面对任务重、时间紧的客观现实,打破工作常规,着眼于合力同步推进。起草专家、人大财经委和法工委、司法局与我委、市妇联及行业协会,尽可能地同步参与起草工作,最大限度同步参与系列座谈会、专家研讨会,做到程序不减,并联推进。5月15日,市商务委主任华源召开专题家政立法研究推进会,要求家政立法起草要把握好“三个关系”一是促进与规范的关系。主动回应市民对家政行业规范问题的呼声,重点考虑谋划行业促进展举措。二是机构和从业人员关系。科学理性界定符合法定条件的双方关系。三是市场与政府的关系。发挥市场主导作用,突出协会职能作用,侧重政府引导作用。

5月30日,市商务委副主任诸旖带队向市人大部分代表专题汇报家政立法工作,提前听取人大代表意见和建议。立法期间,我委还2次书面征求相关委办赋能措施和《条例》修改意见。多措并举提升家政立法的共识

截至5月30日,家政立法在多次研究修改的基础上,先后历经七稿。人大代表座谈会上,对我委推进的《条例》(建议稿)第七稿给予较高评价,认为科学界定家政服务业概念是家政立法的基点,赋能举措是家政立法的亮点,把握了促进发展与规范管理的平衡点,柔性监管较为符合上海家政发展业的现实,对政府边界、市场边界的厘清较为清晰。与会代表对诸旖汇报的三个方面的家政立法导向高度认可:一是市场化导向。家政实际上是一个高度市场化的业态,从供需关系上是市场调节,从执业资质资格上也没有门槛。在立法的价值取向上,减少政府干预,充分尊重市场规律、释放市场能量,鼓励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二是规范化导向。从现阶段实际出发,坚持规范管理,整顿市场秩序,做到“良币驱逐劣币”。三是可操作性导向。基于地方立法权限的因素,本法不可能对所有问题都面面俱到,但一些社会关注的问题可以有劳动法、合同法、侵权责任法等多部法律规范,地方立法要做好与这些法律规定的衔接。

来源:上海商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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