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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姆做饭1岁多宝宝被烫伤 事后保姆和家政公司被指推诿塞责

对此,保姆刘某的解释是“小鸣自己打翻了灶台上汤锅”;家政服务公司的说辞是“保姆应承担责任”。这让小鸣父母十分不满,“小鸣1岁4个月大,刚会走路,灶台又高,哪有‘行为能力’打翻汤锅?保姆想推脱主要责任。”而且,“阳光家政服务公司收了‘中介费’,介绍的保姆,怎能把责任全推给保姆?很明显,他们也想推脱责任。”

孩子在家被烫伤 事发时与保姆在一起

8月19日,记者在陕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住院部见到被烫伤的小鸣。小鸣的下巴、脖子有明显烫伤痕迹,上身裹满纱布。

“小鸣烫伤时,和保姆在一起。”小鸣的母亲万女士称,刘某是她雇的保姆,8月16日中午12时许,她突然接刘某电话。电话里,刘某称“小鸣被烫了”。万女士立即赶往医院,见到小鸣时,小鸣又哭又闹,上半身大面积烫伤。之后,万女士和保姆刘某给小鸣在彩虹医院做了伤口临时处理,后转院至陕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治疗。

记者从陕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小鸣的主治医生处得知,经诊断,小鸣全身烫伤面积6%,上身伤势最重,属浅二度至深二度烫伤。目前,院方正对小鸣进行观察治疗。同时,主治医生还称,小鸣年纪太小,后期可康复的程度及是否会影响孩子生长发育等暂不好说。

保姆描述的事件经过难让家长信服

小鸣因何烫伤?“刘某说她在厨房给小鸣煮饺子,饺子刚煮好,小鸣手把锅把拉了一下,打翻了灶台上汤锅,被饺子汤烫伤”,万女士说,刘某所描述的事件经过,让她和老公始终难以信服。

“小鸣刚学会走路不长时间,站立、行走协调能力较差,灶台又高,孩子身高只78公分,怎么有打翻汤锅的‘行为能力’?”万女士认为,“保姆刘某这么描述事件经过,或是想把主要责任推给年幼的孩子,减少自己责任。”

另外,万女士还称,小鸣被烫伤后,保姆刘某一直在医院帮忙照顾,而就在记者采访的前一天,刘某离开医院,不知去向。

随后,记者电话联系刘某。刘某说,事发当天,她给小鸣煮饺子,饺子刚盛进盘,她一回头看见小鸣拉翻了灶台上的汤锅。小鸣被烫伤后,她立即给小鸣进行了冷水和香油擦敷,并及时通知万女士。“出了这样的事,我也很难受”,刘某自称知道自己推脱不了责任,但是自家条件也不好,18日下午从医院离开,是想到外面给小鸣筹治疗费。刘某告诉记者,其在2013年时已取得育婴师证。

保姆做饭1岁多宝宝被烫伤 事后保姆和家政公司被指推诿塞责

阳光家政公司称“保姆负责”,引家长不满

“家政服务公司的态度更让人生气。”万女士称,保姆刘某是阳光家政服务公司介绍给她的,7月中旬,因她们夫妻二人工作繁忙,白天没时间带孩子,便在网上查到阳光家政服务公司,电话联系后,对方公司给她们介绍了刘某。在小鸣烫伤以后,阳光家政服务公司一直没去医院探望。在万女士和老公的强烈要求下,家政公司负责人才到医院,“到了医院,就开始推责任”。

接受记者采访的阳光家政服务公司郭姓负责人表示,“一般情况下,出了这种事都是保姆承担责任”,同时,他也指出,“家政员只在我们公司注册登记,当然,她们可能还到很多家政服务公司登记了,我们这儿是有了活了才介绍,收的钱也都是给了保姆,不负责管理”。

郭姓负责人说出此话时,立即遭到小鸣家人反驳。“350元的‘中介费’是不是你们收的,难道你们只收钱,出了事就把责任全推给保姆?”“刘某是你们家政服务公司介绍的人,你们就没有责任?”最后,郭姓负责人表示,他要回去和保姆再商量下责任到底怎么摊。

据万女士讲,7月30日,刘某正式上岗前,她曾按阳光家政服务公司要求,给家政公司支付350元“服务费”,按公司解释,此费用为“中介费”。

据悉,小鸣烫伤入院后,住院费、治疗费、医药费等已开销5400元,都由万女士家自行支付,保姆和家政公司均未垫付费用。

律师:收了“中介费”,家政服务公司必须承担责任保姆带孩子,孩子被烫伤,家政服务公司该不该承担责任?陕西润丰律师事务所薛灯塔律师表示,阳光家政服务公司肯定要承担责任,更何况还收取350元“中介费”。至于保姆和家政服务公司的责任怎么划分,应由法院审理判定。

对此,薛灯塔律师建议小鸣父母走法律途经,维护合法权益。

来源:咸阳新闻网 作者:本站编辑 更新时间:2016-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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