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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商务委召开家政立法系列座谈会

4月10--14日,上海市商务委组织召开上海家政立法系列座谈会,坚持开门立法,民主立法,倾听各方意见和建议。赖晓宜副巡视员出席并讲话。

上海家政立法作为创始立法,也是今年上海民生类唯一立法项目,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目前,国家层面可供参考的仅有商务部在2012年12月发布的《家庭服务业管理暂行办法》。全国范围看,开展家政立法的省市仅有深圳市于2001年3月出台了《深圳经济特区家庭服务业条例》。为提升上海家政立法的科学性和实效性,本市成立了由市人大肖贵玉副主任、市政府许昆林副市长任双组长,市人大财经委、市司法局、市商务委等13个单位为成员的家政立法领导小组;特邀原人大法工委副主任、法律专家黄钰作为家政立法起草小组主要成员,并全程参加家政立法各类座谈会和调研活动,我委服务业发展处和公贸处全程、专人负责推进家政立法工作。

为深入了解上海家政情况,按照立法计划, 4月中旬组织召开家政立法系列座谈会,针对家政企业(机构)经营的难点、痛点展开讨论,针对客户现实家政服务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剖析,针对“三方”权利、责任、义务进行座谈。如家政品牌规模企业(机构)座谈会和中小特色企业座谈会,呼吁给予企业合法经营的建议相对强烈;家政员代表座谈会,建立行业保障机制的建议比较突出;客户家庭代表座谈会,加强行业监管愿望和确保安全诚信服务的诉求高度一致。

为推动家政立法,3月13日许昆林副市长主持召开了家政立法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暨家政立法启动会。市政府副秘书长尚玉英要求,家政立法要做到联动立法和开门立法,明确指出家政立法要促进家政行业发展,要与家政行业发展趋势相吻合,力争既促进行业发展,又规范行业管理。市人大肖贵玉副主任要求,要充分认识家政立法重要性,抓住重点问题进行调研,为民立良法;许昆林副市长明确,家政立法要体现“增值”,要聚焦各方资源,赋能家政行业规范发展。

家政服务是千家万户对美好生活向往的重要组成部分。促进家政服务业的规范、健康发展,是适应社会老龄化和全面二孩政策实施需求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扩消费、增就业。近年来,国家及本市出台了一系列规范家政服务业发展和管理的相关规范性文件、制度及政策,对促进家政服务业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但在实践中存在较大的局限性,难以满足本市家政服务业发展的现实需要,亟需通过地方立法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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