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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发展生活性服务业促进消费结构升级实施方案的通知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发展生活性服务业促进消费结构升级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008282882/2016-00144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日期: 2016-03-17 文    号: 川办发[2016]15号 有 效 性: 有 效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发展生活性服务业促进消费结构升级实施方案的通知

川办发〔2016〕15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加快发展生活性服务业促进消费结构升级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3月17日

加快发展生活性服务业促进消费结构升级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生活性服务业促进消费结构升级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85号)精神,发挥服务业稳增长、调结构、促就业、惠民生的积极作用,进一步加快发展我省生活性服务业,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增进人民福祉、适应消费需求为主线,以着力增加有效供给、着力提升服务质量、着力改善消费环境为重点,大力发展生活性服务业。创新政策支持,大力倡导崇尚绿色环保、讲求质量品质、注重文化内涵的生活方式和消费理念,积极培育生活性服务业新业态、新模式,促进城乡生活性服务业均衡协调,为扩大消费需求、拉动经济增长、转变发展方式、促进社会和谐提供重要支撑。

二、主要任务

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生活性服务业有关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统筹五大新兴先导型服务业发展的工作部署,重点发展健康服务、养老服务、旅游服务、体育服务、文化服务、法律服务、批发零售服务、住宿餐饮服务、家庭服务、教育培训服务等领域,推动生活性服务业提质增效转型升级。

(一)健康服务。推进健康服务产业化、专业化、多元化发展,加快建立与人民群众消费升级相适应的健康服务体系。积极培育发展检测咨询、护理保健、康养旅游、体育健身等多样化健康服务。提升医疗服务品质,优化医疗资源配置,完善促进社会办医政策措施,更加注重个性化特需医疗服务。制定医养融合发展实施细则,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机构设置护理院、康复医院,支持有条件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提供临终关怀服务,鼓励中医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开展中医药与养老服务结合试点。打造具有四川特色的中医药康养、攀西阳光康养、休闲度假等健康服务产业基地。发展形式多样的商业健康保险服务,推进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政策试点,积极推进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实现大病保险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完善健康服务标准体系,建立行业“黑名单”制度和市场退出机制。推动互联网与健康服务融合发展,构建健康大数据信息服务平台。

(二)养老服务。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发展,支持建立以养老服务企业和社会组织为主体、以社区为纽带,满足老年人各种服务需求的县(市、区)、乡镇(街道)、社区(村)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大力发展家政服务,为居家老年人提供规范化、个性化服务。引导经营能力强、业绩好的养老服务个体工商户向生产经营规模化、组织形式企业化方向发展。建立居家养老服务支持长效机制。支持社会力量投资兴办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加快城乡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鼓励支持社会力量投资兴建和运营城乡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加强农村敬老院、幸福院等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继续扩大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试点。进一步降低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门槛,鼓励支持个人兴办家庭化、小型化的养老机构,企业和社会组织举办规模化、连锁化的养老机构,形成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养老机构。积极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拓展适合老年人特点的文化娱乐、教育、体育健身、休闲旅游、健康服务、精神慰藉、法律维权等服务,加强对残疾老年人专业化服务。强化养老护理员队伍建设,加强职业教育和从业人员培训,推动提高养老护理服务水平。

(三)旅游服务。以旅游需求为导向,丰富旅游产品,提升旅游文化内涵和附加值。将深化产业融合作为旅游业发展新的增长点,不断拓展旅游新业态,培育农业观光、生态旅游、商务会展旅游、文化旅游、乡村旅游、美食旅游、研学旅游、中医康养旅游、休闲度假等消费热点,形成具有四川特色的多层次、多功能、结构优化、竞争力强的旅游产品体系。打造一批精品旅游线路,重点打造大九寨、大峨眉、大熊猫、大香格里拉、大蜀道、大攀西、大巴山、川江水上精品旅游线、318/317中国最美景观大道、长征丰碑等精品线路。建成以成都为中心的世界旅游目的地、川藏世界旅游目的地(四川段),提升大九寨、大峨眉、大香格里拉世界旅游目的地,推进大攀西阳光康养、大巴山生态休闲度假、大川南生态文化国际旅游目的地建设。推动藏区、彝区全域旅游发展,实施旅游扶贫五年行动计划和乡村旅游提升行动计划。加强旅游商品和纪念品创意设计和品牌建设。在符合有关政策要求的前提下,鼓励外商参与商业性旅游景点开发建设。

(四)体育服务。推动全民健身与竞技体育协同发展,加快建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门类齐全的体育服务体系。拓展健身休闲、竞赛表演、中介培训、体育用品、体育彩票等体育服务,辐射带动体育传媒、体育广告、体育旅游、体育会展、体育保险等相关业态。发挥中医药在运动康复方面的特色作用,培育发展运动医学和康复医学,推广“运动处方”。发展有地方特色的民族民俗风情体育产业,继承发展民族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完善体育设施,通过改造厂房、仓库、商业设施等用于体育健身,鼓励社会力量建设小型化、多样化活动场馆和健身设施。推动职业及商业赛事发展,探索赛事市场化运作模式,打造一批国际性、区域性品牌赛事。优化体育服务发展环境,研究社保卡用于体育消费,将国民体质监测制度纳入公共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强社会体育指导人员队伍建设。

(五)文化服务。提升文化服务内涵和品质,丰富我省传统文化产品,培育发展创意设计等新型服务业,推进文化与旅游、教育、科技、生态、金融、城乡建设等融合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服务需求。以打造四川藏羌彝文化走廊品牌为重点,发展具有我省藏羌彝民族特色和巴蜀地方风格的传统艺术文化。大力发展特色文化,建设特色文化产品集中展销平台和特色文化产业示范区,完善特色文化创意产品发布机制。做大做强国家动漫游戏产业(四川)振兴基地和四川国家音乐产业基地,鼓励优秀原创动漫、音乐等新型文化产品“走出去”。培育发展数字内容产业,加快多媒体印刷读物、出版物在线信息交换,增强现实互动技术等新技术在全省应用推广,支持建设数字版权社会服务平台。建设“智慧广电”、“高清四川”,加快布局发展高清电视电影、移动多媒体广播电视、手机电视、数字广播等新兴业务和“电视+语音+互联网+智能家居+智慧城市”综合业务。深入推进新闻出版精品工程,启动广播电视节目创新创优工程、“美丽四川”影视精品创作生产工程、“巴蜀文化”精品出版工程等重大活动。推进全民阅读活动,促进实体书店建设。改造提升现有省级文化产业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加快培育四川熊猫梦工厂新天府文化创意产业中心等特色文化产业园区。实施文化惠民扶贫工程,加大政府购买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工作力度。

(六)法律服务。统筹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大力发展县域律师、公证、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健全乡村(社区)法律顾问制度,构建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提升面向基层和普通百姓的法律服务能力。健全“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完善“12348”法律援助服务热线,切实加强民生领域法律援助。支持法律服务机构创新发展,培育一批本土专业化法律服务机构,构建社会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优势互补、结构合理的律师队伍。规范法律服务行为,完善职业评价体系、诚信执业制度和违规惩戒制度。创新法治宣传载体和形式,广泛深入持久开展“法律七进”,着力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积极服务“一带一路”战略部署,加快培育一批通晓国际规则、善于处理涉外法律事务的专业人才和专业机构。

(七)批发零售服务。加快城乡商贸流通体系建设,大力发展现代批发零售服务。积极建设消费品物流配送体系,完善农产品流通和生活服务网络,组织实施物流园区工程、农产品冷链物流工程、电子商务物流工程、城乡物流配送工程等。开展城市共同配送试点,设立城市集中配送示范区,开展超市卖场、便民连锁、百货零售等商业业态集中配送,推进电子商务、批发市场、专业卖场、餐饮等其他业态共同配送。完善农村配送体系,支持供销社、粮油副食和农村邮政等服务网络建设,支持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农资连锁超市建设。深化成都贸易流通体制改革发展综合试点,尽快形成经验和模式在全省复制推广。引导传统零售企业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线上线下一体化、全渠道商业模式。推动连锁经营多领域、多业态、多层次发展,加快连锁经营企业信息化建设,支持大型连锁企业配送中心面向社会提供配送服务。

(八)住宿餐饮服务。以满足大众化市场需求为主体,支持社会资本发展住宿餐饮服务,形成多层次、多样化的产业发展格局。发挥川菜优势,推进餐饮服务品牌化、特色化、标准化、信息化、国际化、连锁化发展。积极发展快餐团餐、有机餐饮、健康养生、中医药膳、绿色餐饮等特色餐饮。加快川菜国际化步伐,围绕品牌打造、市场推广、原辅料基地建设、人才培养、标准创建等加大扶持力度,将川菜打造为千亿产业。积极发展绿色饭店、主题饭店、客栈民宿等细分业态。推动住宿餐饮企业积极融入“互联网+”,鼓励发展智慧餐厅、智慧酒店、网络预订等服务平台。

(九)家庭服务。引导家庭服务企业创新商业模式,多渠道、多业态丰富服务供给,创建一批知名服务品牌。整合升级家庭服务公共平台,健全服务网络,实现一网多能、跨区服务,发挥平台对城乡生活性服务业的引导支撑作用。重点发展家政服务、社区照护等服务,培育一批龙头家政服务企业,支持专业型家政服务企业发展壮大,鼓励家政企业员工制发展,用信息技术促进线上线下融合,推进家政服务标准化、规模化、信息化、规范化发展。完善社区服务网点,多方式提供钟点工、美容美发、洗染护理、家用电器维修、搬家保洁等居家服务。支持乡村综合性服务网点建设,提高农村居民便利化水平。适应人民群众消费升级需求,丰富服务内容,创新服务方式,推进家庭配送、家庭教育等个性化服务,开发生活助理、健康咨询、家庭绿化等综合性服务,培育金融理财、健康管理、管家服务等高端服务。

(十)教育培训服务。以提升生活性服务质量为中心,发展形式多样的教育培训服务。鼓励高等院校、职业学校开设家政、保健、护理、导游、老年服务、休闲服务、健康养老服务等专业,扩大生活性服务业领域招生规模。创新生活性服务业人才培养模式,鼓励高等学校和职业院校加强与互联网公司合作发展远程教育,建立校企协同育人新机制,建设一批专业实训实践基地,建设“双师型”教师队伍。鼓励从业人员参加经政府批准的考核鉴定机构组织实施的职业技能考核鉴定,对鉴定考核合格人员按规定发放职业资格证书,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三、保障措施

加强政策引导,创新体制机制,优化发展环境,完善服务设施,提升服务质量,扩大消费需求,促进生活性服务业加快发展。

(一)改革创新体制机制。切实破除行政垄断、行业垄断和地方保护,清理废除妨碍形成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服务业市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取消和减少前置审批,取消商业性和群众性体育赛事审批。放宽生活性服务业企业工商注册登记场所限制,建立完善适合生活性服务业特点的未开业企业、无债权债务企业简易注销制度,建立有序的市场退出机制。实施《四川省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总体方案》,开展生活性服务业领域行业协会商会脱钩试点。抓好国家级、省级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推进教育、文化、卫生计生、体育等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加大基本公共服务领域政府购买服务力度。积极扩大养老、医疗等服务贸易进口,推动旅游、文化、体育、专业服务等服务贸易出口。

(二)改善消费环境。建立全省统一的信用信息平台,交换共享生活性服务业企业信用信息,在投融资、供地、出入境、招投标、生产经营许可、资质审核等工作中参考企业信用信息,建立跨部门联动响应机制和失信惩戒机制。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地方性法规,加强对专利、商标、版权等无形资产的开发和保护。加强质量诚信制度建设,在集贸市场、加油(气)站、餐饮行业、商店超市、医疗机构、配镜行业、公用事业等领域开展计量诚信活动,促进生活性服务业领域认证认可制度在我省推广实施,完善网络商品的风险监控、网上抽查、源头追溯、属地查处等制度。实施《四川省入境旅游奖励试行办法》,争取放宽成都航空口岸过境免签政策,加快设立第二、第三口岸机场。加快落实带薪休假制度。积极发展旅游、教育、文化、体育等消费金融,拓展非现金支付工具乡村普及水平。

(三)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适应消费升级新趋势,积极引导社会投资,改造提升城市老旧生活性服务设施,加强农村生活性服务设施建设,提升生活性服务基础设施自动化、智能化和互联互通水平。加快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提升互联网协议第6版(IPv6)用户普及率和网络接入覆盖率,进一步推进网络提速降费。加快旅游服务中心、自驾车房车营地、停车场、旅游厕所等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和达标,开辟跨区域旅游新路线和大通道。各类居住区域实行公共服务设施最低配置规范,加快大众化全民健身和文化设施建设,推进城乡社区公共体育健身设施全覆盖。加快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城市停车场等服务配套设施建设。推进各级各类体育场馆设施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

(四)完善质量标准体系。着力创建服务品牌,实施服务标杆引领计划,培育一批具有市场竞争力和美誉度的龙头企业和服务品牌。制定完善服务标准,加强家政、养老、健康、体育、文化、旅游等领域标准建设,开展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建立完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服务质量追溯制度,加大对日用消费品等重点产品的监督抽查、风险监测和后处理力度。在食品饮料、药品、婴童用品、家电等领域,实施全覆盖全周期的质量管理、自我声明和质量追溯制度。

(五)加大政策引导扶持。按照国家部署推进“营改增”改革,将生活性服务行业纳入改革范围。创新财政资金使用方式,推广专项债券、产业基金、公私合作模式(PPP)等市场化运作模式支持生活性服务业项目建设。对免费或低收费向社会开放的公共体育设施按规定给予财政补贴。加大对生活性服务业企业的培育推介,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到银行间市场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直接债务融资工具。支持符合条件的生活性服务业企业上市融资和再融资。积极发展商业养老保险和医疗健康保险,大力发展环境污染、医疗执业、安全生产等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责任保险。在实行峰谷电价地区,对商业、仓储等不适宜错峰运营的服务行业研究实行商业平均电价。地方政府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中统筹考虑生活性服务业发展需要,优先保障生活服务设施用地。依法盘活农村建设用地存量,重点保障农村养老、文化及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用地。

(六)建立健全统计制度。开展健康、养老、教育、旅游、体育等重点领域统计指标体系建立和统计监测工作。建立生活性服务业信息发布机制,加强统计数据共享、数据分析、质量评估和结果运用。抓好全省服务业大数据中心建设,推动有条件的市(州)、行业主管部门开展服务业大数据应用试点,重点建设旅游大数据、健康大数据、养老大数据、文化大数据。

附件:重大工作及政策措施责任分工表

附件:川办发15号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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