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 | 政策解读 | 推进“互联网+家庭服务”促进计划,实施家庭服务典型引领计划
日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下发了《关于做好新形势下促进家庭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意见》提出十大新政,我们将依据青岛促进新形势下家庭服务业发展十条新政推出系列解读。今天重点解读:推进“互联网+家庭服务”促进计划,提高服务供给能力;实施家庭服务典型引领计划,提升社会影响力
推进“互联网+家庭服务”促进计划,提高服务供给能力
单位申请
符合奖励申领条件的信息平台运营维护机构,每年10月份登陆青岛就业网提交申请。
受理审核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收到网上申请后,20个工作日内委托第三方现场核查,提出勘验意见,反馈运营维护机构,打印《家庭服务业信息平台奖补申请表》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青岛就业网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市财政部门审批。
资金拨付
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审批后,由市财政部门将补贴资金拨付到申请机构银行账户。
实施家庭服务典型引领计划,提升社会影响力
积极培育家庭服务业典型事迹,发挥示范带头作用。通过技能大赛、行业选拔等方式,选树一批职业素养高、服务能力强、技能水平突出的“青岛市家庭服务明星”。
选树范围
青岛行政区域内进行工商注册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的家庭服务机构员工制或非员工制一线在岗人员,从事家庭服务业工作三年以上(以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或服务协议为准)。
选树条件
1、品德好
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勤劳善良,诚实守信,爱岗敬业,尊老爱幼,文明礼貌。
2、技能强
服务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具有较强的职业技能水平。
3、服务优
自觉遵守企业规章制度,尊重客户要求,服务规范,品质优良,贴心周到,热心耐心,无投诉无事故,受到客户一致好评,第三方或青岛市家庭服务业云平台客户回访满意率高。
选树数量
青岛市家庭服务明星每两年评选1次,每次不超过50名。
扶持奖励
对选树为青岛市家庭服务明星的,按照每人1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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